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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风民俗

蒙自民族历史文化-苗族

时间:2012/2/17 13:12:03   作者:未知   来源:游多多旅行网   阅读:8397   评论:0
内容摘要:一、历史  秦汉时期,湘西黔东的“五溪”地区已有苗族先民生息繁衍。该地区秦时为黔中郡,西汉改为五陵郡,其地有雄、? 西、沅、辰五溪,故此地苗族有“五溪蛮”、“黔中蛮”、“武陵蛮”之称。在其历史发展中,逐渐分布于湘、黔、川、桂等省边区;后向西南入滇。``清朝初年,苗族已散居于滇...
一、历史
  秦汉时期,湘西黔东的“五溪”地区已有苗族先民生息繁衍。该地区秦时为黔中郡,西汉改为五陵郡,其地有雄、? 西、沅、辰五溪,故此地苗族有“五溪蛮”、“黔中蛮”、“武陵蛮”之称。在其历史发展中,逐渐分布于湘、黔、川、桂等省边区;后向西南入滇。``清朝初年,苗族已散居于滇东北各地,雍正《云南通志》卷二十四载:苗族“有九种,黔省最多,在滇则宣威、镇雄亦有之。”以后逐渐南迁至今文山州。康熙《蒙自县志》、乾隆《蒙自县志》均不见有关苗族的记录。约在嘉庆、道光年间,苗族始由文山、马关、麻栗坡、丘北等地迁入蒙自,但人数很少。
  民国年间,屏边北部新华、和平、白云等地的苗族有一部分于40年代迁入蒙自山区的期路白、芷村、冷泉等山区乡镇。境内苗族人口逐渐增多,有“蒙陪”(花苗)、“蒙是”(青苗)、“蒙豆(白苗)、“蒙刷”(汉苗)四个支系,分布于全县各山区乡镇,苗族迁入蒙自的时间虽短,增长却很迅速。解放后,少部分苗族迁入坝区红寨、多法勒等乡镇,杂居于彝、壮族等村寨。
二、语言文字
 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,但无文字。苗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,有三大方言:湘西方言,黔东方言和川黔滇方言。三个方言中差异较大,尤以川黔滇方言为最突出,与其它两个方言难以通话。在1170个根词中川黔滇方言与湘西方言相同者仅为32.7%,与黔东方言相同者占40%。在各个方言中又有若干次方言和更多的土语,仍以川黔滇方言分支最多,共包容7个次方言
  蒙自苗族语言属川黔滇方言,其中主要分为川黔滇次方言和滇东北次方言。绝大部分操川黔滇次方言,其中又有若干土语分支,但基本可相互通话。部分操滇东北次方言者,同前者难以通话。两个次方言间不仅有语音语调之区别,语法运用亦有区别。一九五七年国家组织许多专家创作一套拉丁字母的苗文方案,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正式推行,但蒙自没有推广使用苗文。
三、家庭婚姻及亲属制度
(一)家庭
  苗族大多数家庭由最高辈份的男人当家长。家长受到全家人的尊敬,但要管理家庭的经济收支,安排好一家人的生产、生活。弟兄成婚后,一般得分居,家庭财产以父母和儿子为单位在舅父为尊主持下均分。父母大多和幼子同住,其应得的养老财产亦归并幼子,但幼子必须承担赡养义务。分居出去的子女,也时常父母以关照。解放前“四代同堂”的大家庭较为普遍。现在一个家庭只有五六口人,最多的也只不过十几口人。苗族家庭团结、和睦,很少有吵闹现象。
  每一个个体家庭是一个生产单位,分工按性别和年龄。男子担任田间的犁耙和狩猎活动以及制作木器等,十几岁便参加各种生产活动。妇女担任大部份田间管理,并从十二三岁起学习种麻、绩麻、纺麻、刺绣和家务,在家庭中的地位比男子低下。男子喜爱养马,养画眉鸟,养猎狗。
(二)婚姻
  苗族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族内婚。也有转房婚和一夫多妻等习俗,同姓不婚,罗、古二姓不婚,陶、李二姓不婚。认为罗(锣)古(鼓)一套,陶(桃)李一家。解放前偶有因妻不孕则纳妾者。婚姻称“领媳妇”,有偷婚、抢婚之分。男女相好,父母知情、同意,但家庭贫困,不办酒席,新郎悄悄领走新娘,称“偷婚”。新娘被“偷”走后,娘家对外宣称“人被偷了”,请叔伯兄弟舅舅等假意追寻。寻到新郎门外,假意徘徊于房前屋后,声称“找牛”。新郎父母即将寻女者迎入家门,敬烟、敬酒,以鸡黍款待,然后请媒人与新娘的舅舅、叔伯、兄弟议定礼银,正式建立婚姻关系。
  男女相好,父母不知情,或不同意,男女双方约定时间、地点,由新郎邀约朋友二三人把新娘“抢”回家中,称“抢婚”。三天后新郎请媒人携鸡、酒向新娘父母道歉,议定礼银。礼银可以赊欠,但要交清后女儿才能“回门”。
  包办婚姻流行于少数富裕阶层,仪式繁琐。孩子三四岁、十来岁,父母即聘媒说亲,媒人携鸡一对、酒一缶为礼,以绉纱或青布系纸伞柄上前往做媒。进门时把伞挂在主人供桌右侧,表示替男方求婚,挂在左侧表示替女方求婚。挂伞不能高于供桌,以表示对主人的尊敬。挂好伞,向主人敬烟、敬酒,然后代求婚者陈述求婚缘由。主人亦请媒人全权代表自己与对方媒人同看“鸡卦”。卦象吉,双方媒人即以对唱形式议婚、定婚,商定礼银(一般为牛一头,酒数十斤)。男女双方成长到十三四岁或十六七岁即举行婚礼。娶亲时新郎由叔婶、媒人陪同到新娘家,新娘父母请管事(女方的媒人)为代表向新郎的叔婶、媒人敬烟、茶、酒。媒人把系有绉纱或青布的纸伞交给管事,然后对唱叙述婚姻起源的古歌。开宴时,媒人、管事同向宾客敬酒,唱拜堂歌,请新郎拜祖先,拜岳父母,拜宾客中的长辈(不论年龄)。次日,媒人、管事对唱“要伞歌 ”,管事还伞,新娘的兄、姐把新娘交给新郎的叔婶。送新娘邮门时馈赠新郎少许酒菜作“晌午”(午餐)。新娘娶到,媒人向新郎的父母交伞,唱祝福歌,仪式结束。

标签:历史 记录 麻栗坡 文山州 苗族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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